您好,关于委托合同纠纷怎么举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生活中,我们经常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关系自身权利义务的事项,便委托身边的亲友、同事、专业人员代为办理。此时我们便与受托人员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委托合同关系。但经常会遇到受托人不负责任或者是超越权限办事的情况,更有甚者将受托过程中取得的财产收入自己囊中。当你遇到这些烦恼时,律师建议首先与受托人协商,争取与受托人和平解决纠纷。当然,当你无法联系到受托人甚至无法与受托人正常沟通交流时,建议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留存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2)签订完善的委托合同
(3)明确受托人的委托权限
(4)明确委托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所谓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使用。“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个人不能叫做征用,个人只能通过向集体承包或者租赁获到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公司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准许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准许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隶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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