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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赃款怎么退

王** 广西-南宁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4.17 13:19:33 469人阅读

诈骗罪的赃款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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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诈骗罪的嫌疑人在被抓到之后,也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时候为了能够减轻处罚会自己积极、主动的退赃。在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退赃之后,犯罪嫌疑人是能够获得减轻刑罚的资格。如果诈骗犯被抓后,把赃款全都退给受害人,认罪态度较好。按照诈骗金额多少的被判有期徒刑的年段,可以考虑在低年段判刑。例如:诈骗金额巨大的,可以考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对这个诈骗犯可能考虑判有期徒刑3年到5年内,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2021-04-17 13:20:3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规定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处罚 6、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诈骗罪在侦查阶段,积极退赃是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在判刑后退赃,是不会对量刑有任何影响的。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规定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处罚 6、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诈骗罪在侦查阶段,积极退赃是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在判刑后退赃,是不会对量刑有任何影响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如何追赃 一、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债骗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 三、诈骗人主动退赃。 相关法律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怎么做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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