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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很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好就业协议、解决完报到手续后,往往对接下来的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感到困惑,有的甚至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以为这样会束缚自己,为今后跳槽设置障碍。事实上上,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各项权益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劳动合同是必须签订的,但在签订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要看劳动合同的文本格式可否符合规范,通常劳动合同都以劳动部门的规范格式文本为主,有些单位如果要以自己印制的文本签订则必须在劳动部门进行合同文本的备案。
其次必须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进行细致的审核,例如试用期必须遵守《市劳动合同条例》限定的时限(劳动合同时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出十五日;劳动合同时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劳动合同时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劳动合同时限在十年以上的,能够商定超出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出六个月)、薪水待遇不得低于劳动部门限定的最低薪水额(年度市中心城区最低月薪水额为620元)等等,最好将合同请专业人士帮助审核或请劳动部门进行鉴证。
第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为同一个法人主体,切勿出现两者不一致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解除合同时不能解决正常流动手续)。
最后,肯定要看清用人单位的盖章可否为该单位的公章,加盖该单位其他章的合同不能律效力。在法定代表人签名处则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或盖其本人私章,如法人代表不能签字盖章的,必须由其授权委托的人签字盖章(必须有授权委托书附在合同后)。
2021-04-17 11:48: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