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现在还没有对“高温假”有统一法律规定,因此也没有对高温假放假条件的统一说法,是否放“高温假”由各单位视具体情况自定。有网友建议依照《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对高温补贴的实施条件来放“高温假”。《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目前国内较完善的一部相关领域地方法规。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1、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前三天工作有三倍工资,没有规定国庆日有薪假。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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