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局咨询电话是12333。 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有关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6.调解不成,裁决。
你好,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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