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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保险诈骗犯罪司法解释

谭** 湖南-邵阳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4.17 07:04:39 483人阅读

刑法保险诈骗犯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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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出的保险诈骗罪司法解释的问题,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2021-04-17 07:05:39 回复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198条的规定,本罪有五种表现方式: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吸收犯属于处断的一罪,指的是事实上有数个行为,一个行为吸收了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罪名的情况。在理论上,吸收犯的成立主要包含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二)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三)侵害结果的关联现象。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198条的规定,本罪有五种表现方式: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吸收犯属于处断的一罪,指的是事实上有数个行为,一个行为吸收了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罪名的情况。在理论上,吸收犯的成立主要包含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二)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三)侵害结果的关联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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