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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房子可以给租客停车位吗?

朱* 新疆-省直辖 房产纠纷咨询 2021.04.17 05:59:49 440人阅读

租房子的房子可以给租客停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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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车位的管理费相当于房子的物业费,但比物业费低得多。车库也需要保洁,也需要保安,也需要规划,维护,保养,值守。既然是产权车位,那就是为广大本小区业主服务的场所,也就少不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承担着车库的车辆日常进出管理,维护,保养,保洁,保安,防止外来车辆随意进入,还要架设监控设备以保护业主车辆安全等等首先,停车位的产权问题。
1,当你买房子的时候,你的停车位是在一个包裹里买的(详见合同购买房子)。标明停车位(车库或车库)是否包括在内。如果是的话,那就是购买停车位的合法证明。它必须在我们的宁波地区的销售代码文本中陈述。
2,目前,大多数停车位在全国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只有车库有产权),如果物业公司想公开出售停车位,就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允许相关证件出卖DOC。文物,如果不应该是非法销售(具体可以拨打114检查当地房屋)生产管理咨询),房地产的公共部分由社区所有业主所有。财产无权出售。看看销售合同。有些开发商很不错。他们将表明地下停车场是开发商所有的。房地产买卖必须由开发商委托。财产没有单独出售的权利。二,停车管理费。1,在宁波购买的停车位的业主将根据物业区的停车收费管理措施每月支付30或50元的停车管理费(主要包括车库电费和停车场清洁费)。住宅面积和运营成本评估,但最高收费为每月50元。2,每个小区停车费必须由当地物价局提出,可以认为是合理的收费,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文件,就可以把物业视为乱收费,拒绝支付停车费。
3,政策因地区而异。

2021-04-17 06:00:49 回复

回答:有责任,而且是全责,别人乱停车,最多是2分再加上150元罚款延伸(以下这些情况也是需要负全责的):
首先,如果是后车撞行驶中前车形成追尾交,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是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然后,如果是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又或者是,前车在道路上停车但是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形成追尾,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如果是前车没有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追尾事故,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房租到期,您可以要求承租人搬走。
2、若承租期间,承租人没有造成租赁物损坏,押金需要返还给承租人。
3、承租人违约,您可以另行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3、《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押金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出租人收取押金,一般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只要租赁物没有受损,押金都应该退还。房东没有合法依据可以不予返还,其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您可以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合同、押金收据、转账证明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人可多种途径维权管理处受业主委托,代业主出租、管理房屋。按业主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承租方如不按时交纳、拖欠租金,业主可停水停电、收回房屋。承租方在租房时,已看过周围的环境,建筑工地后来开工骚扰了她,她可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合同里没有条款标注房屋外部周围环境改变,业主就要减租。业主或中介物业代理公司有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换锁呢无论是业主或是代理业主的中介、物业管理处都没有权利把租出去的房屋停水停电,如果把停水停电作为逼使承租人交纳房屋租金的手段,是违法的。业主或是中介、物业管理处私下里换锁,是一种过激的行为。业主与承租人签订了合同,这种约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行约定,如果违反了是无效条款。发生以上事情,承租方可投诉到街道办通过协商、调节、仲裁等法律途径来替自己维权,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到期,你有权利不租房子或者适当的涨房租,承租人现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现在可以到,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房屋,支付合同到期到现在的房屋租金及赔偿相应的损失,到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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