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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意见不服,向省政府提出复核,然后转到

ask****454 湖北-恩施 死刑辩护咨询 2021.04.16 20:47:34 430人阅读

复核意见不服,向省政府提出复核,然后转到单位,单位做出不再受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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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恩施 咨询解答:390条

什么意见

2021-04-17 08:49:16 回复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已经复查复核过的信访事项,各级政府不再受理。  你通过信访途径维权已经无路可走,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了。  有两种情况法院可受理:  如果信访工作机构超越《条例》规定的职权,对信访事项做出新的处理决定、改变了原行政行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给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以信访工作机构超越《条例》规定的职权为由,依法判决撤销,即具体行政行为以信访意见书、复查意见书、复核意见书方式答复的。  
2.有关行政机关根据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做出新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这些实质上表现为新的行政处理决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即具体行政行为以信访意见书、复查意见书、复核意见书方式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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