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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别人借了两万块钱拿到手只有一万一欠条打了4万借

ask****317 浙江-绍兴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5.18 23:57:43 43人阅读

我问别人借了两万块钱拿到手只有一万一欠条打了4万借了7天去还了12000给他们了他们拿到钱不还我欠条说还要问我拿28000,当时去借钱的时候有他们当事人的录音说欠条是打双倍的还款只要还12000现在还了12000他们不还我欠条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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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应该将自己出具给债权人的借条收回,如果债权人拒绝给付,债务人可以拒绝还款,或者让债权人出具一份书面的声明(收条),证明债务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只是借条没有归还债务人,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款。

2017-08-16 11:47:09 回复

【法律意见】 欠钱不还,不一定要坐牢;如欠钱不还,经过债权人,作出判决,借款人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的判决,有可能需要坐牢的;如借贷款时,存在诈骗行为,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有可能需要坐牢的;坐牢属于刑事责任范畴,还款和赔偿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被判坐牢不免除民事责任。 (1)一般地,借贷行为由民事法律来规范,不直接关系到刑事责任。但是,如借贷行为符合犯罪条件,则有可能须承担刑事责任。 需注意,承担刑事责任并不代表民事责任的绝对免除。通俗来说,坐完牢不代表不用还钱。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债权人后,判决或裁定债务人应归还欠款,但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债务人须承担刑事责任。 (3)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虽然借贷行为属于民事范畴,但是如在借贷过程中,借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骗取他人财物,符合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的,也需要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债权人后,判决或裁定债务人应归还欠款,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债务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接受信用惩戒,被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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