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和平区法律咨询 > 和平区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生活在再婚家庭,父亲去世,继母早就不联系了

生活在再婚家庭,父亲去世,继母早就不联系了

ask****424 天津-和平区 家事纠纷咨询 2017.05.18 13:39:29 1524人阅读

生活在再婚家庭,父亲去世,继母早就不联系了。现在爷爷奶奶的房产想卖掉,我和继母有继承权吗?房子是私产房,我和继母用签字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和平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和平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天津-和平区 咨询解答:378条

如果是爷爷奶奶的房子,要分二种情况,一种是你父亲在你爷爷和奶奶过世之前就死亡了,你有代位继承权,你继母没有继承权,如果你爷爷奶奶除你父亲之外没有其他子女房子,过户需要你签字就行,但要到公证处去办继承公证。第二种情况,如果你父亲是在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后去世的,你爷爷奶奶的房产由你父亲继承,你父亲死亡后,你和你继母都有继承权,要把爷爷奶奶的房子过户必须由你和你继母共同签字同意才行。

2017-05-18 13:57:38 回复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4528条

爷爷奶奶在世吗?

2017-05-18 13:50:55 回复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根据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你父亲和继母没有领结婚证,拆迁款应该没有她的事。如果拆迁前的房子是你父亲名字,拆迁办不知道你母亲已经去世的,或者房子是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买的、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的:子女不签字你父亲也有可能拿到拆迁款。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婚后所购、是夫妻共同财产,开发商知道你母亲已经去世的:没有子女的签字,你父亲应当是拿不到拆迁款。你是否能因为户口而单独得到补偿,需要你自己去核实情况:找拆迁公告看一下,看补偿方案是按产权补偿,还是按户口补偿,如果是按产权补偿,你不是产权人,即使户口与父母在一起也不能单独得到补偿; 但如果是按户口补偿,你可以要求你应当得到的一份。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同居关系
18045人阅读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亲属
16633人阅读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缴费标准
50907人阅读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抚恤金规定
112916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39854人阅读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