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人填写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2、用人单位经办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递交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制作工作居住证,完成后转交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5、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工作居住证转交用人单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收到签注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待核实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反馈核实结果。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点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签注申请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距离过期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办理续签,超过有效期期限的居住证就会失效,失效两年的居住证就需要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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