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在规定时间会见嫌疑人,连其本人的亲属都无权会见,只能在指定的时间送衣物和存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被告人,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3)犯罪嫌疑人、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罪犯脱逃以后,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凡具有上述情形的行为人,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2、被告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在规定时间会见嫌疑人,连其本人的亲属都无权会见,只能在指定的时间送衣物和存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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