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相邻权受到侵害,相邻权,案件受理费,50至100元。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从立案之日起在一个月后开庭。 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中关于非财产案件受费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流程如下: 1 ,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 排期开庭,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 判决 5 执行判决
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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