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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辞退需要给多少补偿金

吴** 重庆-酉阳县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4.09 05:51:51 440人阅读

退休人员辞退需要给多少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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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2021-04-09 05:53:5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司与该退休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无须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可以直接辞退该员工,提前通知即可。
3、公司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是否是退休返聘得人,公司要辞退时还是要提前通知的。这种情形,一般会作为劳务关系,按照《合同法》处理。个人辞职的条件,就得根据后来双方的约定处理了。如果双方没有就此进行约定,应当给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说走就走是不合适的。约定的时间或者合理期限到达后,工作单位应当同意个人离开,双方结清包括报酬在内的各项债权债务。退休返聘属特殊劳动关系,只在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和劳动保护三方面享受普通劳动者待遇,其它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辞退条件,可以随时辞退。没有约定补偿就没有补偿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退休年龄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7]88号)《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所以退休返聘人员被无故辞退也是合法的,如果有合同对于此事的约定,按照约定行事。
二、什么是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注意事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1、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因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双方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行业习惯,若还无法确定的,才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劳务关系相比较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约束力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无协议约定,将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原则上适用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但有个别地方认为这属于工伤,例如上海。
3、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的。

您好,针对您的退休前多久公司不能辞退员工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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