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涉及材料:
1.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
2.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3.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
4.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印花税申报办理流程:
1.自然人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与工商部门申请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自然人股东向地税部门或工商部门索取“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并填报相关股权转让的情况。
3.自然人股东纳税人凭借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股权转让合同在地税部门申报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4.地税部门审核资料开具《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交自然人股东纳税人
5.地税部门并告知自然股东纳税人提供给地税部门核查的有关资料。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
A股、
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
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我国6次印花税调整影响一览:
您好,关于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印花税征管依据的核心法律法规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除此之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92号)等规范性文件对印花税的征免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和明确,可操作性较强。 总的来说,对于企业重组过程中判断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除了需要了解印花税的税收特性以外,还要注意两个问题: 1、是否缴税的判断标准是合同(经济行为)的性质,而不能仅仅机械地依赖合同的名称。如以房抵债,可能名义上是债务重组协议,但实质上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债务重组协议本身不在印花税列名征缴合同范围内,但是该协议本质上是“产权转让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征缴范围。 2、一项重组活动本身可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不等于该运作和印花税没有关系,常常是重组的结果会导致缴纳印花税。如,企业增资合同(包括债转股等债务重组协议)本身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因为增资导致注册资本增加却是需要缴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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