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用退伙申请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体工商户不存在合伙经营的问题,就更不存在需要用退伙申请书的情况了。按照个人情况,要看和对方当初的约定。如果双方都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的话,一般情况下只能按照商行的现有资产的评估价格,双方按照股份份额进行清算。如果对对方的清算意见不满意,可以进一步协商或者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解答如下, 户口迁移申请书
本人,性别,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我于年月日与市区居民(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户口由迁来,请予已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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