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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以前在一个工厂上班

ask****156 北京-东城区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5.06 14:53:58 129448人阅读

在我以前在一个工厂上班,由于老板欠我钱总是说给要么过段时间给,结果最近给老板打电话停机了,我又不知道他家住哪也没有欠条,这个老板还欠我和我同事的钱,现在找不到人了,我有以前的同事是老板家的亲戚,看他发的视频有老板还能吃喝玩乐呢,真生气,这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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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3902条

您好,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2017-05-06 15: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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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工厂上班工伤怎么进行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是很多的,具体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工伤造成的伤害程度、伤残等级等情形而定。工伤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之后,发生伤残的由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等级,计算残疾补助金,另外误工费、医疗费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保机构会将钱发下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这个情况,单位一般不会申请工伤认定的,这个时候,员工一般要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的程序跟上面的一样,只是到时钱由单位出。
3、与所在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6、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三、工伤纠纷如何解决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的所引起的纠纷行为。根据现行我国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行政争议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3、鉴定争议处理: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

2020-12-26 00:33:46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2017-05-06 19:00:05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4046条

起诉处理

2017-05-06 15:24:4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2017-05-06 15:1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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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企业应当按照下要求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4.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应每月支付一次。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6.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按理说是不应该扣押一个月的工资的,但是事实上,现在社会上很多公司、单位都会这么做,这跟每个公司、单位财务的对新进人员的入账、出账有关系,有一个时间差,如果你在公立的幼儿园做,一般不会赖你的钱,毕竟上面还有教育局管着。如果是私人的幼儿园,如果你自己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应该扣押工资,而且你的单位也违反了,'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这两条,你完全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回他们扣押的工资,如果不给,你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去申述解决。

关于电子厂加班费怎么算:有以下三种情况,供你参考: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好,厂是否给你缴纳了社会保险及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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