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安庆法律咨询 > 安庆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你好,律师。请问如何申请缓刑?

你好,律师。请问如何申请缓刑?

缑** 安徽-安庆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5.03 09:24:09 134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的一个朋友现在被判刑了,我想了解一下如何申请缓刑?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喃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庆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安庆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
3、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旨再危害社会。其中1和2比较容易理解,3相对来说较复杂,这要有主审法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各种情节来认定,比如,犯罪情节、悔罪情节、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法官对过失类犯罪考虑得较多,因为这类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大,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伤害罪等,而对故意类犯罪使用的较少,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刑期较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又较大,但也有些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的;贪污数额较少的;盗窃的等。因此可以看出是否适用缓刑主要看犯罪行为是否交情,悔罪表现等。

2017-05-03 09:32:0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在庭审过程中积极辩护争取缓刑就可以了,是否批准要看合议庭评议的结果了。这就是申请缓刑的相关建议。

2017-05-03 09:28:09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不是个人申请的事,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不用申请也会判缓刑;否则,个人申请也不会判缓刑。
三、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男(女),岁,市人,现住市公安局派出所辖区。身份证号码:申请事项:在缓刑期间外出工作事实及理由:本人因犯罪于年月日被人民判决处以3年缓刑,现正在市公安局派出所辖区服刑,期间严格执行缓刑规定,认真改造。为更好地改造自己和自食其力,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我需要于今年3月2日返回地处市公安局派出所辖区的单位居住工作,并以努力工作来回报社会。回原单位后,我保证第一时间将自己的情况反映给单位及所在地派出所,以保证接受监督,遵守缓刑规定,认真服刑,并将服刑及工作情况及时汇报监管机关。根据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我将于年月日返回原籍,并及时报告贵局。特此申请,请予批准。此致市公安局申请人年月日。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您可以向准予行政许可的的上一级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基层或者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
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6097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4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6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9771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