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兴安盟法律咨询 > 兴安盟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我在商户买东西时,手机被盗,商户是否有责任?

我在商户买东西时,手机被盗,商户是否有责任?

ask****696 内蒙古-兴安盟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30 14:47:17 372人阅读

你好,请问 我在商户买东西时,手机被盗,商户是否有责任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兴安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兴安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70479057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内蒙古-兴安盟 咨询解答:1094条

因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你可以请求商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021-03-31 05:40:1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硕士生商场偷衣物2008年8月19日下午1点多,硕士学历的A在北京市西城区某商场二层假装试衣服偷盗某品牌米色马夹1件、白色短裤1条及B的现金800元,共计1080元。事发后赃款、赃物被追回。A被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盗窃罪怎样判刑审理认为,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可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2009年,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A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40000人阅读

人身损害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例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怎么解读的呢?以及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发布传播谣言
49499人阅读

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发布传播谣言的途径越来越多,影响也不可估计,发布传播谣言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发布传播谣言有关法律,快来了解一下吧!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10801人阅读

近日,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构造和谐网络环境添砖加瓦,律图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百科栏目,将为你介绍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相关知识,比如实名认证、施行时间等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协议书范本
5674人阅读

赔偿协议书是处理纠纷时,经常会使用的应用文本之一,那么究竟赔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赔偿协议书范本的使用范围又是什么,更多赔偿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尽在律图,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网络暴力
265093人阅读

21世纪互联网持续高速发展,大家手里随时拿着手机,网络时刻都在影响我们生活。与此同时,网络暴力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究竟网络暴力是什么,是如何界定的,更多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内容尽在律图。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