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遇到借钱给他人不还、现在借款人逃跑找不到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借款借条等证据,经多次查找还是找不到的时候,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缺席判决。如缺席判决的话,以后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向申请执行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