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负得有债务的,继承人应当以被继承人的财产为限对被继承人所承担的债务进行偿还。不足部份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个问题的本意应该是说,继承了被继承人的房产等不动产,但被继承人同时还有生前个人债务没有清偿,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继承人不仅要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说,继承人既然继承了财产,那么也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偿还债务的方式,可以用继承来的遗产来偿还,也可以用个人财产来偿还。总之,被继承人的财产和债务,不可分离,不能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这对债权人不公平。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有多位继承人的,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了,那么放弃继承的人不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也就是说,父债子还,那是旧时代的说法了,当下要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处理,尤其是对于非法债务、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即便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也有权对债务真实性、合法性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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