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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方因欠债未还,村部把房子收上去了,村部又把房子卖给村部干活的老韩,老韩又把房子卖给了我,我与老韩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买房子的事情是在2008年的时候,现在因政策下达农村平房改造楼房,会给一笔钱,所以第一方向我来要房子,我不能给他,我该怎么办?
房子你买来之后是否办理过户登记
不给就不给。你不用管了。
等待他起诉
你和老韩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是有效的,如果合同没有问题又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你们已经办了过户登记,那么现在这套房子所有权人就是你。也就说第一方对自己的房屋已经丧尸了所有权,现在你才是房屋的所有人,他没有权利收回,你也不用还他。
您好,我是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顾伟律师,专业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土地流转必须基于自愿
最好是有承包合同,承包期限到什么时候,如果未到期,是不能再包给他人的
不好说,你们之间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很难分清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你是雇主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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