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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有保证金吗?

宋* 湖北-咸宁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3.04 13:49:19 300人阅读

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保证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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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021-03-04 13:51:19 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办理的取保候审,是因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它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批捕后办理的取保候审是指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对于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和逮捕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对于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和逮捕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六十八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一规定赋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
被批准逮捕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来决定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可以委托的律师进行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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