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黑河法律咨询 > 黑河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江** 黑龙江-黑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03 06:52:03 488人阅读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黑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黑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危害国家安全罪、普通刑事罪。从犯罪的法益侵害性的角度,可以把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普通刑事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直接侵害国家秩序的犯罪,即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犯罪。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法益具有特别重要性、唯一性,对于阶级来讲,是最为重要的犯罪,所以,必须予以严惩。普通刑事罪,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的侵犯个人、社会利益的犯罪。这类犯罪的具体类型广泛,轻重程度不同,对其处罚的方法也就存在差别。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2021-03-03 06:53:03 回复

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对不特定多人的死伤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广泛性破坏,而不是侵犯某一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的少量损失。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于其他各类犯罪的最本质特征。(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却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这类犯罪中的某些具体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行为,足以危 害公共安全的,即构成犯罪的既遂。危害公共安全罪 狗其形成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应由特殊主体构成。(4)主观要件有些犯罪表现为故意,有些则为过失。过失犯罪比较集中,是这类犯罪的又一显著特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
1、阴谋政府,,推翻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组织,或者接受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⑴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⑵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⑶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⑷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⑸制造民族纠纷,,危害国家安全的; ⑹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