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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ask****723 广东-中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02 12:43:27 401人阅读

诉讼离婚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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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330340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中山 咨询解答:5112条

你好,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有疑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处理。

2021-03-02 23:21:24 回复
地区:广东-中山 咨询解答:693条

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起草起诉状,提交相关资产证据,孩子扶养资料,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2021-03-02 17:02:07 回复
地区:广东-佛山 咨询解答:3401条

你好,需要起诉状和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内容的证据,详细需要了解你案情后才能综合判断分析

2021-03-02 16:34:2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7352条

需要准备起诉状和基本证据资料(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夫妻财产资料等),一般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我是北京李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后续可以进一步咨询我

2021-03-02 14:4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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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83951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15067条

向被告一方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提交起诉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 有小孩的要提供出生证明 要分财产的要提供财产线索、还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建议来电或加v详细说明离婚理由和个人情况,再帮你分析解答。

2021-03-02 14:2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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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57275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佛山 咨询解答:116110条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

2021-03-02 13:1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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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29088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连云港 咨询解答:16635条

身份证丶结婚证

2021-03-02 12:45:16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3781条

身份证丶结婚证

2021-03-02 14:00:5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261条

向被告一方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提交起诉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 有小孩的要提供出生证明 要分财产的要提供财产线索、还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建议来电或加v详细说明离婚理由和个人情况,再帮你分析解答。

2021-03-02 12:5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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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吗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
相关知识:特别程序是什么
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也是诉讼程序的一种,但是程序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均不相同,由法律特别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额诉讼,是指基层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第十二章里对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适用、小额诉讼的适用金额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为小额诉讼制度的程序设计及适用极力追求简易、迅速、且审理形式非要式性,和送达方式与普通程序相比较而言有所简化,将某些类型的案件如牵扯不动产纠纷或特定侵权纠纷,排除在小额审判的管辖范围之外,允许当事人享有在小额诉讼程序与普通诉讼程序之间进行选择的机会,决定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司法适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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