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国发〔1997〕26号《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失业保险条例》之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失业保险费的费基都是职工工资总额。
那么工资总额的定义又是如何界定的呢?根据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6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计件工资里面又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因此,奖金和津贴都属于工资总额范畴,单位在进行社会保险申报时,应当将奖金和提成计算进去。
1、社会保障卡不可以异地激活,不过可以通过热线电话或者官方网站的方式激活。 2、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结算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激活后才能使用。 3、医疗保险结算功能的激活持卡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进行激活,并设置社会保障卡新密码或延用原医保卡密码激活成功后原医保卡中的个人信息将自动关联到社会保障卡中原医保卡停止使用。 4、银行金融功能的激活本人持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到发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而且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不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5、致电社保局服务电话咨询。 6、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中心查询。 7、登录“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该网主页。 8、点击“社保查询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9、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保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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