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宿州法律咨询 > 宿州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有同事问我企业病退工资如何计算

有同事问我企业病退工资如何计算

赵* 安徽-宿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17.03.13 12:09:11 446人阅读

近几天,有同事一直问我,如果企业病退工资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我也不是很清楚,所以来问问大家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宿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宿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属于工伤,关于企业病退工资如何计算这个问题依法可以享受非因工受伤医疗待遇: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
(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2017-03-13 12:19:1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企业病退工资如何计算这个问题参照退休工资,退休金是由社保计算的,要依据本人的工龄、缴纳社保费的多少等才能计算。建议您到社保机构咨询一下。

2017-03-13 12:11:11 回复

对于河北省企业病退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病退的必须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经省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退休(退职)待遇的审核审批手续。而且还要严格控制数量,各地当年办理病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正常退休人数的5%,具体控制数额由省劳动保障厅下达。
1、鉴定程序

1)县(市、区)属企业病伤职工的鉴定程序:
①由企业劳动鉴定组织提出鉴定意见,县(市、区)劳动鉴定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②由市劳动鉴定机构做出复审意见;
③报省劳动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结论。

2)市属企业病伤职工的鉴定程序:
①由企业劳动鉴定组织提出鉴定意见;
②由市劳动鉴定机构做出审核意见;
③报省劳动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结论。

3)原行业统筹企业病伤职工的鉴定全部直接报省劳动鉴定机构鉴定,其鉴定程序是:①由企业劳动鉴定组织提出鉴定意见;②由企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在河北的直接报省)提出审核意见;③报省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

4)除原行业统筹以外的企业和省属企业病伤职工的鉴定程序是:①由企业劳动鉴定组织提出鉴定意见;②由省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③直接报省劳动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结论。其中没有省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也可以先报所在市劳动鉴定机构初评,然后再由所在市报省。
2、病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各级劳动鉴定机构的鉴定收费必须按照冀价行费字[1997]第8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①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②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③鉴定费标准:每人每次80元。(
1)病伤职工属于县(市、区)属企业的,县(市、区)劳动鉴定机构留取鉴定费每人次50元;市劳动鉴定机构留取鉴定费每人次15元;省劳动鉴定机构留取鉴定费每人次15元。(
2)病伤职工属于市属企业或除原行业统筹以外的企业和省属企业报市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复审的,市劳动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每人次40元;省劳动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每人次40元。(
3)病伤职工属于原行业统筹企业和省部属企业直接报省劳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省劳动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每人次80元。鉴定的表格一律填写冀劳鉴[1994]1号文附表2《职工因病与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
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统一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4级执行,以后国家发布新标准时,改按新标准执行。对经劳动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提前退休(退职)人员,填写《河北省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退职)审批表》(附表四),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当地市劳动部门复审后报省劳动厅审批。原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及直接报省审批退休的和省属企业,报批程序按提前退休工种退休人员方式办理。五、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一律按国发[1997]26号、冀政[1998]1号文件规定的新计发办法计发,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对于按纺织企业提前退休规定办理退休的,按照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动部发[1998]6号)的规定减发养老金。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如有发现,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4623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4548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0691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4210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2619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