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怀孕辞职后是个人不能续生育险的,只能找新的单位帮忙缴纳的,不然是无法使用生育保险的。因为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 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通常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对于怀孕后离职的女职工,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申请生育保险事宜,在女职工分娩后的三个月内协助办理生育保险申请事宜。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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