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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洛因超标多少年判刑

张** 陕西-榆林 毒品辩护咨询 2021.02.28 18:54:16 381人阅读

海洛因超标多少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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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按照前述规定,贩卖一千克海 洛 因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1-02-28 18:55:1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毒怎么判刑
(一)三年以下: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叶及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油五千克、脂十千克、叶及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毒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由于鸦片、、甲基苯丙胺等品和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其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
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供应、运输、生产等活动,严禁非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品生产管理办法》、《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都对品和的供应、运输、生产等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的法规。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第1款的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关于品种类规定了128种品。种类表规定了99种。2005年8月3日发布的对《品和管理条例》中规定,品和,是指列入品目录、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分为
第一类和
第二类。目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上述药品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生产、管理、运输、使用,并且只限于医疗、科研、教学的需要,未经批准不准用作他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贩卖不以反复进行及现实得利为构成要件,即使只贩卖一次,甚至亏本,也应构成犯罪。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所谓“未经处理”的既包括未经刑罚处理,也包括未作行政处理,但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则毒品数量不再累计计算。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单位能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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