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借条在诉讼中债权、债务关系一目了然,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辅助
欠条是一种债权、债务的结算
欠条在诉讼中需要提供辅助证据加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诉讼时效:
借条的默认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在借条中写明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之日起两年内,超过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但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债权人依然可以主张其相应的权利
欠条的诉讼时效从签订欠条之日两年,超过诉讼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但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债权人依然可以主张其相应的权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即使借条联系方式不是写本人,如果存在诈骗行为也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你好,
1、借条的借款人不是真实姓名可以起诉,但是是否能胜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2、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到期债务,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如果无法确定被告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案件。
3、如果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可以起诉。在陈述事实与理由时需要重点对借款人署名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4、此外,如果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能提高胜诉几率。为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阻碍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可以依法申请诉讼保全。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沟通和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如果有后续疑问,可以电联我,电话免费的,微信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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