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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遗赠的协议一定要有继承人签字吗

杨* 贵州-遵义 遗产继承咨询 2021.02.25 04:05:24 415人阅读

老人去世后,遗赠的协议一定要有继承人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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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签字后,遗赠人死亡才能生效。也不需要公正就有法律效应的。它是2个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一个是遗赠,一个是抚养。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为遗赠其实是附属于该协议下的一个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    综上所述,从成立就开始生效,但是其中的遗赠,则根据受遗赠人是否履行协议中的内容,还需等到遗赠人死亡才能生效。

2021-02-25 04:06:24 回复

也就是说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典型的法定继承,如果遗增抚养协议中没有给不能生活的继承人保留适当份额的话也可能部分无效。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遗嘱继承和遗赠是平行的。不过如果遗嘱中没有包含不能生活的继承人的份额的话,以最后立的为准。被继承人立有多份有效遗嘱的,以经过公证的那份为准,也就是说会先给不能生活的继承人一定的份额;,遗嘱可能部分无效,依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依法分割财产。不过效力优于一般遗嘱这一点参照楼上的就对了公证过的,余下的再按遗嘱分配也属于广义的遗嘱的一种;公证过的遗嘱=公证过的遗赠,都是遗嘱继承;如果多份遗嘱中有经过公证的

是的签字后,遗赠人死亡才能生效。也不需要公正就有法律效应的。
它是2个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一个是遗赠,一个是抚养。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为遗赠其实是附属于该协议下的一个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
综上所述,从成立就开始生效,但是其中的遗赠,则根据受遗赠人是否履行协议中的内容,还需等到遗赠人死亡才能生效。

您好,针对您的遗赠扶养协议能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问题解答如下,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
不可以。
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
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
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其次是遗嘱和遗赠,
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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