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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络上与一个陌生人互相辱骂,我在辱骂

ask****391 四川-广安 域名权咨询 2021.02.21 20:03:33 368人阅读

我在网络上与一个陌生人互相辱骂,我在辱骂早说到了“我把你ma杀了”。后来不知道他怎么找到我电话号码,还对我进行信息轰炸,我收到了很多验证码,0.1一条,他还告诉我,我的电话号码已经在他们发在群里面了,请问如果我报警的话我与他谁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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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147条

你可以报警

2021-02-21 21:49:3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对这种案子的处理总的说有两种:一是调节解决,二是依法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时已经废止。
其次,两人之间使用短信互相谩骂的行为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违反道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第一项规定的公然侮辱他人中,所谓“公然”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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