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不仅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无端挑起诉讼,导致司法机关多次进行审理,或者调查取证,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甚至导致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执行异议之诉?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异议之诉是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一种执行救济之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除了对因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的三种裁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外,人民对于其他像中止或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及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执行程序中使用的裁定是不能上诉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人民所作出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案外人、当事人依据该条提起的诉讼就是“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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