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2008年向银行贷款20万做生意,在2010年到2013年又增加到60万,后因生意亏损无力偿还,银行催还款,再加外面借贷高利贷债主逼迫,差点自杀,我亲戚把带走,在他家里躲着,现在银行以贷款诈骗罪把他通缉,被公安局带走,请问对他怎么判刑
应该够不上贷款诈骗,贷款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贷款,木有要偿还的目的,但是你现在说的这个应该是无力偿还,不是不还,两者是有区别的,但要举证证明,只能要只能那就是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
2017-02-22 12:09:31 回复肯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们是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的名字共同向银行贷款的。共同债务成立。一般情况,你们属于连带责任关系。银行可以向你们一方要求偿还,偿还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他应该偿还的部分。也就是说银行可以让你全部还,也可以让你老公全部还。
至于你们现在离婚了,且老公赌博消耗掉了所有钱,这是夫妻关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银行是没有效力的。
所谓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是指,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债,且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挥霍的。如果离婚,一方可以主张是其个人债务。你们明显不属于这种情形。
现在的办法有几个:
1、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对该债务要有明确的界定,是他来偿还。如果银行向你追偿,你可以以协议请银行向老公追偿,但是这种协议对银行没有效力,看银行是否同情你。
2、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的裁定判决中要对该债务要有明确的判决,主张因为赌博而挥霍,属于他个人债务,这个判决比离婚协议效力高得多。
请个好律师解决好一点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