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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诈骗犯罪一般会被判几年的?

吴** 浙江-嘉兴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2.17 20:33:58 218人阅读

我家被人骗取了一些财物,警察说这是属于新型的诈骗方式,现在人也捉到了,他被起诉了,就想问一下新型诈骗犯罪会被判几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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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新型诈骗犯罪一般会被判三年的。

2017-02-17 20:4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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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骗犯罪判几年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诈骗集团(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0-12-25 19:35:04 回复

(一)加强宣传。让群众了解这种新型的诈骗手段,另一方面传授防范二维码诈骗的方法,不要随意接收非官方网站的二维码或链接、用于网购的银行卡内不要存入过多的现金等,以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民警熟知二维码原理。民警在工作中对非接触型诈骗案件的侦查中,应拓展侦查思路,注意发现有关二维码的犯罪苗头,并收集相关信息,进一步熟悉二维码的编译、传播、解码等原理,及时取证并固定证据,为侦查工作打好基础。

您好,关于借新债还旧债,是一般借贷还是借贷型诈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还旧借新”的方式达到“短贷长用”的目的,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审批的相关制定规定;该法属金融行政管理性规定,因为借贷双方都是知情和自愿的,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上述情形违反了《商业银行法》有关贷款审查。本案借贷双方以此种方式进行贷款,系双方真实自愿的结果,不是诈骗行为1、以新还旧。2,眉山农行违规贷款系权利人疏于防范风险的行为,不影响合同效力,上述借款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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