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让群众了解这种新型的诈骗手段,另一方面传授防范二维码诈骗的方法,不要随意接收非官方网站的二维码或链接、用于网购的银行卡内不要存入过多的现金等,以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民警熟知二维码原理。民警在工作中对非接触型诈骗案件的侦查中,应拓展侦查思路,注意发现有关二维码的犯罪苗头,并收集相关信息,进一步熟悉二维码的编译、传播、解码等原理,及时取证并固定证据,为侦查工作打好基础。
您好,关于借新债还旧债,是一般借贷还是借贷型诈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还旧借新”的方式达到“短贷长用”的目的,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审批的相关制定规定;该法属金融行政管理性规定,因为借贷双方都是知情和自愿的,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上述情形违反了《商业银行法》有关贷款审查。本案借贷双方以此种方式进行贷款,系双方真实自愿的结果,不是诈骗行为1、以新还旧。2,眉山农行违规贷款系权利人疏于防范风险的行为,不影响合同效力,上述借款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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