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体遇到什么问题了
如果是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按正规的计量方式,就是这样计量的。但是不排除某些公司人数太多,为避免每个月和员工进行续约劳动合同,于是为了在续约劳动合同时方便,有可能会将劳动合同到时日统一调整到2年中的2个月,例如3月和9月,那么事实上上您的劳动合同到时日就是2014年3月5日,也即是签订了39个月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尚不知道贵公司政策的情况下,贸然说终止日子是2013年12月5日,这可能是不准确的,您应当询问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把这日子空着让公司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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