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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需要找他赔偿哪些费用?

ask****097 湖北-武汉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2.01 15:48:14 455人阅读

您好!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需要找他赔偿哪些费用?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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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与对方有进行过协商吗?你能够索要的赔偿项目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关于具体可以索赔哪几项赔偿,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你可以联系我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2021-02-01 17:57:45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76条

项目很多,9项费用

2021-02-02 08:1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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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87177条

医疗费,误工费等等权威律师帮助你通过平台联系我

2021-02-01 17:4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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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9848条

事故发生地是哪里的。具体损失有哪些?

2021-02-01 16:41:18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7830条

你好,什么时间发生的,要结合你自己的伤情,是否达到构成伤残的情况,主要的赔偿项目是伤残赔偿金(如有),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详细情况可以来电沟通

2021-02-01 16:1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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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0884条

您好,请问有人员受伤吗?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由于您的问题太过简便,暂时无法为您做出更加详细的回复,如需帮助可以通过主页与我进行详细沟通。

2021-02-01 15:53:58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2439条

你好,具体欢迎来电详询

2021-02-01 15:51:47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8285条

您好,有没有人伤?

2021-02-01 15:4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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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444条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2021-02-01 15:4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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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137条

您好!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进行赔偿

2021-02-01 15:49:08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38388条

可以起诉赔偿

2021-02-01 15:48:41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9210条

请问你有什么损失吗比如说您,是否有受伤,你用损伤的话,您可以要求他赔偿您车辆的损伤,以及您人生的损伤以及其他的一些误工费之类的,具体可以跟我说明一下,我们这边可以帮您要求赔偿

2021-02-01 23:19:52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0015条

具体赔偿项目要看实际的损伤情况才好综合判定。

2021-02-01 16:43:19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43条

伤残赔偿金(构成伤残等级),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期治疗费(以法院鉴定为准)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伤残才有)等。

2021-02-01 16:30:15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503条

您好,请问有人员受伤吗?

2021-02-01 15:5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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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被保全的车辆怎么找 车辆的保全一般仅涉及车管所的登记查封。 车管所的登记查封限制的是车辆的过户交易权和年检上路权,对所有权并没有实质的限制。所以想要进一步查封拍卖,还是要找到实体车辆。当事人找到车辆后,可以通知扣车。 一般保全车辆是不扣车的,只能禁止交易。 什么是财产保全 人民在诉前或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而对争议的标的物或有关财产采取一种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法律保护措施,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诉讼保全,是指从诉讼开始之后至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之前,人民所进行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之前对有关财产进行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时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赔偿。 在人民宣告判决后或者判决书送达后的上诉期限内,发现当事人有转移、隐藏、出卖或毁损财产等情况,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均可由第一审人民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对上诉的案件,第一审人民在上诉期限内所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应及时报送上诉二审。 财产保全期限多久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 既然效力是自行消失,此后当事人可以随意取走。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何时申请 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车辆后就对事故的处理以及受害人的赔偿持消极心态,甚至杳无音讯。 2、而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讼以后才能向提出申请。 诉前保全虽可在前申请,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并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否则将会依法解除。 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保全肇事车辆,往往受害人正在抢救或治疗过程中,相关的损失无法计算,向同时申请诉讼保全的话,由于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话,同样还会面临要求保全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 4、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 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扣留事故车辆。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提出,向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解答如下,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此外,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据此,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人民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由根据客观情况来确认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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