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根据我国司法部门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细则确有一些事项是做不了鉴定的: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重新鉴定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至于你姑父的事故在不在司法鉴定的职责范围内,建议你咨询当地司法鉴定部门。
2017-02-15 19:57:0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我国司法鉴定程序细则只是对个别的情形规定了不予鉴定,主要有:
1.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2.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3.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4.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除此以外,你们还需要根据你姑父的实际情况去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具体咨询才行。
2017-02-15 20:03:0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司法鉴定程序细则对不在鉴定范围之内的事项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不符合重新鉴定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如果你姑父的事故不在以上排除范围内的话,是可以去申请鉴定的。
2017-02-15 19:59:0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5、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6、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7、重新鉴定。
8、复核鉴定
9、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2020-12-25 18:52: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