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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门打人,构成犯罪吗

赵** 甘肃-甘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1.28 07:17:45 342人阅读

撬门打人,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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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主观故意是打人,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主观故意是盗窃财物,中途被发现抗拒抓捕于是打伤人,构成抢劫罪。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1-01-28 07:19:45 回复


1、小产权房是不可能自由买卖的,否则有可能违反国家政策而导致买卖行为无效;
2、如有人强行撬锁转卖他人,这种行为已经侵犯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构成犯罪;
3、当以上所述事件发生后,第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第
二,可以及时报警追究侵占人的相关违法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入室盗窃撬门不管有没有成功都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是因为客观条件影响而没有成功,这种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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