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下面就诉讼费可以异地缴费吗问题回答如下:在缴费通知书中有法院的收款账号。可以实行异地缴费。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院在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缴费通知书以及其他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在缴费通知书中就载明了法院的诉讼费收款账号详细信息。并做出提示,法院的这个账号是对公账号并挂靠法院所在辖区的政府财政监管账号,建议用同行账号进行支付,便于快速到账。另外,通过异地转账的,法院开具收款凭证会有延迟,所以,在立案时,还是建议不到万不得已,尽量现场缴费。以免由于到账时间延迟,导致耽搁了缴费时间,届时,法院会以为按期缴纳诉讼费为由,视为撤诉,从而增加时间成本。
另附:为了便于计算方便根据相关计算公式制作的诉讼费计算器,便于计算方便。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