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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房子,有汽车

ask****433 贵州-毕节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1.26 05:03:32 353人阅读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房子,有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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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 10:1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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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2021-01-26 21:0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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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33425条

请问你是哪一方?可以争取

2021-01-26 14:38:50 回复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349条

可以诉讼离婚

2021-01-26 12:40:48 回复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12870条

您好,请问您要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2021-01-26 11:02:52 回复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18408条

是诉讼离婚呢还是协议离婚

2021-01-26 10:4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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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应该属于动产,因此不受该条的限制,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女方父母出资给女儿购买汽车应该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该是对于双方的一种赠与,应该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可参照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内买的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应该属于动产,因此不受该条的限制,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女方父母出资给女儿购买汽车应该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该是对于双方的一种赠与,应该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可参照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内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另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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