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是合情合法合理,否则城管是有权没收的。
首先,城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他没收的权力。《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种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确保了城管的权力来源。
其次,执法过程中没收东西是基于你是否违法,而不是基于是否在属于私人的地方摆东西,你在属于你自己的地方摆门炮,相应部门就不能管了么或者说你摆了一台大功率的风扇或者排烟设施,
然后在哪里烤肉串,影响到别人,即使在自己的地方,还是有可能被没收的,虽然比喻不很恰当,但是话糙理不糙,你摆的东西是否合法才是关键。再次,我们说保护私有财产,保护的是合法的私有财产,如果你的财产违反法律,不管摆在哪里都有可能被没收了,鉴于各地城管管理的范围和权限不同,但大抵相差不多,所以摆东西之前,先了解一下是否违法。
最后,以北京为例,列出城管的管辖主要基于哪些法律,希望能有帮助,如果违反了其中任一法律,那么城管就可能有权没收: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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