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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之间有没有规定距离?

ask****787 贵州-遵义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1.25 20:04:57 392人阅读

请问一下农村房子之间有没有规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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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
1.2比值计算。按照国家规定以冬至日照时间不能小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并且,楼间距(前后距)是根据日照间距计算。所谓的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一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些都是国家原则性规定。但是,对于农村盖房间距,还是会因地而异,因为地方政府有规定,不同的地区日照时间和采光有所不同。但是规定是规定,农村建房也很难完全按照规定执行,所以基本还是以协商为主吧,只要在宅基地面积内,不影响通风、采光和日照等基本原则就可以。一般而言,所用宅基地应有县里统一管理并规定面积,具体事项还是要建议咨询相关建筑规划部门或乡镇政府。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021-01-25 20:26:5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造桥到房屋距离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只是规定了公路有建筑控制区,在该区域内,不准建永久性的建筑。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本案存在几个问题:
1、国家明令禁止“以租代征”,你说的征收应该是外村人承包该土地发展养殖业。外村人要想承包你们村的土地必须要经民主议定程序,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是村民代表同意。
2、不知该土地原来是否是基本农田或是其他农用地,在基本农田上禁止修建养殖场。
3、建养殖场根本不需要征收土地,只是部分管理房等要办理农转用,具体规定如下:养猪厂的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办养殖厂还需要经历相关备案等程序:外村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关于土地边界问题,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你享必要的相邻权,对方可以主张地役权,如果养场影响了你土地的耕种和收割,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农村的楼房是个人宅基地上的建筑,宅基地相互之间可以紧密相连,所以,房屋建设的规范在农村自建房方面没有规定。现在你遇到的采光权的问题,要用民法上的相邻关系来处理,也就是对方可以有建房碃福百凰知好版瞳保困的自由,但是,要尊重历史形成的状况,给邻居留下足够或者至少是不增加对邻居采光权的侵害,你可以用这个理由申请建设许可单位对邻居建设的计划予以干预,因为农村自建房也要有建设许可证的,这个证是乡镇政府颁发的,没有建设许可证开工建房是违法的。当然,你也可以向对方提出协商,毕竟是邻居,互相之间有什么不好商量的。但愿楼主的问题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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