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贷款纠纷法律咨询 > 我马上要征兵,但是我有几千的贷款没还。有

我马上要征兵,但是我有几千的贷款没还。有

ask****786 江苏-南京 贷款纠纷咨询 2021.01.23 21:19:55 425人阅读

我马上要征兵,但是我有几千的贷款没还。有影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员工被炒鱿鱼,通常是冒犯了适用于公司炒鱿鱼员工的规章规则或劳动合同相应条款,公司只是依照商定或既定规则执行。
3,通常地,如适用于除名条款、规则的做法,除了隶属导致损失需要向公司赔偿外,是不会追加进行罚金的。
4,这是因为,既然已经除名,就失去了处罚的意义。
5,通常来说,处罚员工的意义所在,是起到警示作用的,既对犯错员工本人进行警告,也向其他员工发出遵章守法的警示。
6,再者,员工既然已经被炒鱿鱼了,还会规规矩矩去交纳罚金吗这在逻辑上不成立,也就不存在可否合法之谈了。

2021-01-23 21:40:5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常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