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营企业之间就不是BOT协议了。但是,民营企业可以与政府部门签订BOT协议。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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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合同属于建设合同。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企业和私人之间的借款协议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企业和私人之间的借款协议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
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
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
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因此,对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除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外,还应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资料。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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