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西宁法律咨询 > 西宁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传销案涉案金额一千万,判多久

传销案涉案金额一千万,判多久

赵* 青海-西宁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1.21 07:49:16 369人阅读

传销案涉案金额一千万,判多久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西宁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罪”的条文内容: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领导罪”构成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加入资格。直销企业对直销人员的加入是没有任何门槛的,而对加入的人员是设置条件的。一是缴纳费用。比如广西等地的所谓资本运作,是根本没有任何产品,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就可以参与他们的所谓资本运作。二是购买产品或服务。直销企业对直销人员的加入也是不需要他们非得购买产品或服务不可,但就不同,人员取得资格就必须购买他们的产品或所谓的服务。如果设置加入条件,或缴纳费用,或购买产品或服务,就有可能涉嫌。

二,关于计酬依据。目前我国直销企业的计酬方式是直销人员销售产品后按销售额的30%提取的。则不同,是以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如果不依据销售产品而依据发展人员多少为依据进行计酬,这也可能涉嫌。这个法律规定很重要。如果按照《禁止条例》对的定义,直销企业即使是销售产品,只要发现有多层次销售,就是涉嫌。而刑法只把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进行计酬或返利作为,这就给执法人员有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简单地说,直销是销“产品”,是销“人头”,直销企业只要按销售产品进行计酬就不会涉嫌,如果通过销“人头”计算报酬,这就是涉嫌。

三,关于“层级”。多层次直销是世界上众多国家直销的主流模式,但《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只允许单层次直销。刑法中所说的按层级计酬的“层级”,其实不是直销模式的多层次,而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层级”。金字塔式的“层级”,里面充满了引诱、胁迫与欺诈,这就是政府要严厉打击的。而直销的多层次,它是一种销售产品的组织结构,与金字塔式的“层级”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现在如果直销企业搞多层次销售,只要按销售产品的业绩计酬,最多就是“违规”而不是“违法”。

四,关于手段与结果。直销企业发展直销人员是以招募形式开展的,而则是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这就是直销与在发展人员方面的不同手段。由于手段的不同,其结果也是不同的。直销企业开展业务,一方面为缓解就业压力作出了贡献,一方面为扩大内需作出了努力,从而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则不同,它造成的后果只能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如广西永乾、亿霖等的,已经严重干扰了国家的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所以受到了严厉打击。

2021-01-21 07:51:16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罪”的条文内容: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领导罪”构成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加入资格。直销企业对直销人员的加入是没有任何门槛的,而对加入的人员是设置条件的。一是缴纳费用。比如广西等地的所谓资本运作,是根本没有任何产品,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就可以参与他们的所谓资本运作。二是购买产品或服务。直销企业对直销人员的加入也是不需要他们非得购买产品或服务不可,但就不同,人员取得资格就必须购买他们的产品或所谓的服务。如果设置加入条件,或缴纳费用,或购买产品或服务,就有可能涉嫌。

二,关于计酬依据。目前我国直销企业的计酬方式是直销人员销售产品后按销售额的30%提取的。则不同,是以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如果不依据销售产品而依据发展人员多少为依据进行计酬,这也可能涉嫌。这个法律规定很重要。如果按照《禁止条例》对的定义,直销企业即使是销售产品,只要发现有多层次销售,就是涉嫌。而刑法只把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进行计酬或返利作为,这就给执法人员有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简单地说,直销是销“产品”,是销“人头”,直销企业只要按销售产品进行计酬就不会涉嫌,如果通过销“人头”计算报酬,这就是涉嫌。

三,关于“层级”。多层次直销是世界上众多国家直销的主流模式,但《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只允许单层次直销。刑法中所说的按层级计酬的“层级”,其实不是直销模式的多层次,而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层级”。金字塔式的“层级”,里面充满了引诱、胁迫与欺诈,这就是政府要严厉打击的。而直销的多层次,它是一种销售产品的组织结构,与金字塔式的“层级”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现在如果直销企业搞多层次销售,只要按销售产品的业绩计酬,最多就是“违规”而不是“违法”。

四,关于手段与结果。直销企业发展直销人员是以招募形式开展的,而则是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这就是直销与在发展人员方面的不同手段。由于手段的不同,其结果也是不同的。直销企业开展业务,一方面为缓解就业压力作出了贡献,一方面为扩大内需作出了努力,从而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则不同,它造成的后果只能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如广西永乾、亿霖等的,已经严重干扰了国家的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所以受到了严厉打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