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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摩托车,酒精含量达到235毫克,会怎么判刑?

任** 湖北-宜昌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01.21 07:07:35 455人阅读

醉酒驾驶摩托车,酒精含量达到235毫克,会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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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饮酒驾驶的话是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法律文件规定,“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包括以下七种状态: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四是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五是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六是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七是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上述七种状态即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资格驾驶的状态”,也就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无证驾驶”含义,这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无证驾驶”含义是有区别的。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具体判罚你可以p/咨问下懂法人士。

2021-01-21 07:09:35 回复

一、认定为酒驾。 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21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一、认定为酒驾。
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一、认定为酒驾。
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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