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安法律咨询 > 广安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我想起诉房东,房东不肯去,怎么办?

我想起诉房东,房东不肯去,怎么办?

熊* 四川-广安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1.18 20:21:56 314人阅读

我想起诉房东,房东不肯去,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安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广安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房东不履行合同约定,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和房东签署的租房合同,到住房所在地房东维权。在递交的状需要提供房东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  如果立案,会给房东下达状副本,会要求房东在收到副本后15天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开庭审理,最后会在开庭之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  房东拒绝接收传票,可把传票交于被告同住的成年直系亲属,或采取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传票。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021-01-18 20:22:56 回复

那么房子将属于新买家所有,房主只需赔偿你违约金,建议你慎重点,合同就是当事人的法律、现在房子在法律上还属于原房主所有,万一原房主欠别人钱,别人他,你这房子将会成为别人的执行财产。所以你风险很大。 第二 1、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你就和别人签订买卖合同,如果最终没能履行,你将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房子没过户到你名下前,不是一张纸,这房子不是你的,你也可以先另行提讼要求推翻他们的买卖) 4、另外提醒你两点: 第一,仍旧属于原房主所有,才算属于你所有的合法财产。 2、你和原房主的合同目前属于尚未履行完毕的状态,你可以先和房主协商,赶紧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房主不愿意配合,那你可以持买卖合同原件、支付购房款的证据(转账记录等)到继续履行合同。房子只有过户到你的名下。(当然,你取得产权证后、由于你合同尚未履行完毕、配合过户,只要你自己没有违约行为(例如迟延付款达到解约条件),那将强制卖方配合你过户(生效后执行庭会发协执函给房管局协助过户)。3,如果房主此时不愿给你过户,很可能是想毁约。如果他一房二卖,过户给新买家、在房子还没过到你名下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没有得到所有人授权,则合同无效。  《物权法》第九章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出租合同的范本
6764人阅读

尤其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房屋出租的市场需求巨大,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个体工商户的门店需求等,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出租合同的有关内容,那么新的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6645人阅读

房屋出租的广告比比皆是,优质的出租房永远都是紧缺的,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出租合同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出租中介合同怎么写,房屋物品出租合同又应该怎么写?以及农村、城市房屋出租的具体合同怎么写?房屋出租广告应该如何做?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房屋租赁税
1836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租赁税的有关规定等内容,那么你知道个人房屋租赁税是多少,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税费由谁承担,小规模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以及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是怎么算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居住用房租赁
5159人阅读

居住用房租赁是在生活中十分常见,你知道居住证房屋租赁税是怎样规定的吗,以及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有哪些,居住用房租赁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更多内容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租房中介费
8225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上海租房中介费相关内容,那么上海租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多少,上海租房中介费应该怎么算,以及上海租房中介费多少的内容,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