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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需要归还吗?

郑* 新疆-克拉玛依 其他咨询 2021.01.18 19:41:27 303人阅读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需要归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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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需要归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对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需要归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您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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