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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